关于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电力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的委托,对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电力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电力改造项目WXJH2022-03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电力改造项目,因食堂原箱式变压器容量为160KW,不能满足食堂用电需求,需增容至630KW。
2、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4、最高限价:451396元。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价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报价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供应商需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1年12月-2022年2月的缴费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9、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四、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7日,每天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702室)。
3、磋商文件售价:伍佰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五、供应商提疑时间:
提疑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6:00;
答疑时间:2022年4月7日16:30。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始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4日9:30止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会议室(华庄街道水乡南苑60号)
七、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4月14日9:30
2、磋商地点: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会议室(华庄街道水乡南苑60号)
3、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2022年4月14日评审结束后
5、成交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内(华庄街道水乡南苑60号)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无锡市太湖实验小学
联系人:刘建东
联系电话 :13921276068
2、采购机构: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3812517105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702室
邮政编码:214000
九、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报价)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带*标),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行程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2、投标(报价)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2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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